《盘锦日报》国内统一刊号 CN21-0013,是中共盘锦市委机关报,由中共盘锦市委主管主办,现纳入盘锦市融媒体发展中心一体化运营,周一至周五出版对开彩印日报,立足辽南盘锦面向全市公开发行,覆盖双台子、兴隆台两区,盘山、大洼两区以及辽东湾新区、辽河油田区域,是市域内权威性最强、覆盖面最广的主流党政媒体。报纸扎根滨海油城,历经多轮改版升级,长期服务各级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油田职工、基层工作者与城乡群众。
报纸坚持党管媒体原则,恪守马克思主义新闻观,践行举旗帜、聚民心、育新人、兴文化、展形象使命任务。紧紧围绕市委、市政府中心工作,聚焦向海发展、全面转型、临港产业升级、湿地生态保护、乡村全面振兴、优化营商环境、油地融合发展、民生提质改善等重点领域开展宣传。开设时政要闻、县区新闻、经济发展、民生一线、理论评论、湿地文旅等特色版面,及时传达政策部署,挖掘基层实干典型,倾听群众呼声,充分展现红海滩湿地文化、辽河油田工业文化,搭建党委政府联系广大群众的重要舆论桥梁。
顺应媒体深度融合发展趋势,报社统筹数字报、官方新媒体平台矩阵,构建报网端微一体化全媒体传播体系,坚持移动优先,实现一次采集、多元分发。创刊以来,报纸忠实记录盘锦城乡变迁、油城转型发展历程,持续推出大量扎根本土、贴近基层的优质新闻作品。作为辽南重要思想舆论阵地,报纸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,持续锤炼新闻 “四力”,不断提升传播力、引导力、影响力、公信力,用心讲好盘锦向海振兴发展故事,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舆论支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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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境外国家名称统一使用外交部标准中文译名,不使用港台译名、民间俗称。朝鲜统一称朝鲜,禁用“北朝鲜”;国家组织机构名称、国际组织名称遵循外交部标准表述。
(2)世界贸易组织、亚太经合组织等兼具国家与地区成员的国际组织,不能表述为“成员国”,规范使用“成员、成员方”,避免隐含主权误导,涉外经济报道高频易错点重点核查。
(3)国际热点事件评论稿件,观点严格对标外交部官方立场,不发表采编人员自主评判的激进观点,不引用境外媒体带有偏见的评价作为立论依据,防止出现外交口径偏差。
(4)外国领导人职务、姓名译名严格采用新华社标准译名,一篇稿件内外文人名译名前后统一,不得同时出现多种译法;外国政党名称、机构名称沿用官方通用中文译名。
(5)跨境合作、对外经贸报道秉持平等互利基调,不崇洋媚外,不刻意贬低本土产业;客观介绍境外发展经验,不宣扬西方制度优越性,理性对比中外发展模式。
(6)海外侨胞、归侨侨眷报道规范称谓,统一使用“海外侨胞、归侨侨眷”,摒弃歧视性旧式称谓;重点宣传侨胞爱国奉献事迹,凝聚海内外中华儿女民族共识。
(7)涉台机构名称处理,带有“国立”的台湾院校名称删除“国立”二字;台湾地区所谓“宪法、法律”表述为“台湾地区宪制性规定、台湾地区有关规定”,相关表述必要时添加引号。
(8)金门、马祖行政隶属福建省,不得表述为“台湾金门县”;涉两岸交流报道突出融合发展基调,不刻意放大两岸对立矛盾,负面涉台事件仅客观转述国台办官方回应。
(9)外国驻华机构、领事机构名称规范书写,区分大使馆、领事馆职能,不混淆机构级别;涉外采访、涉外活动报道不擅自披露未公开外交沟通信息。
(10)国际灾害、国际冲突报道秉持人道主义基调,不煽动国家对立,客观陈述事实,避免极端民族主义表述;不随意评价他国内政,恪守不干涉内政国际准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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